2009年10月8日 星期四

台塑大樓董座追思紀念月攝影比賽活動辦法

台塑大樓董座追思紀念月攝影比賽活動辦法

一、參賽規則:

1.本次比賽以各廠(院、校)區優美的環境景觀等特色為主題

2.大樓上班員工及眷屬參賽。

3.作者對其參賽作品的版權、著作權、肖像權負有全部法律責任。如參賽者剽竊他人作品或其它因參賽作品而產生的法律糾紛,由參賽者承擔全部法律責任,與本處無關。

4.本次比賽不收取任何報名、參展費,本處有權在非商業活動中使用參賽作品,但不付稿酬。

5.比賽獎勵:

獎別

名額

獎金

第一名

1

10,000

第二名

2

5,000

第三名

3

3,000

佳作獎

10

1,000

6.為鼓勵同仁參加,且平均得獎機會,故每人限得一獎項。

7.眷屬歡迎提供作品參展,評審獎項僅能以佳作獎入選。

8.評審委員:由承辦單位聘請各攝影協會名家評審

二、作品要求:

1.本次比賽作品以8x12吋或10x12吋,如規格不符者不予評審。

2.參賽作品背面需貼參賽表。

3.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98930日止。

4.收件地點:後棟一樓大樓管理處賴木長收。

5.經評審得獎作品主辦單位負責裱框,並安排98108日於後棟一樓203室頒獎並展覽三天。

三、參賽規則:

1.參賽者視同承認本辦法之各項規定。

2.參賽作品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,不予評審。

3.參賽作品需為本人作品,違者經發覺或經檢舉查証屬實取消得獎資格,取消之獎位不予遞補。

4.未入選之作品需退件者,請至主辦單位領回,逾時不負保管之責。

5.經評審公佈入選作品,不得自行取消資格。

6.入選作品之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,不另酬謝。

7.得獎人員所獲獎金,應依法扣除所得稅。

8.參賽作品應符合比賽題材規定,以未曾得獎為限,違者取消參賽資格。

9.若無優良作品獲選,得由評審議定獎項從缺。


台塑大樓攝影比賽參賽表

員工姓名

性別

作品編號

眷屬姓名

性別

題目

照片規格

拍攝時間

拍 攝 地 點

公司、部門

電話

(分機) (手機)

簽名

蓋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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