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塑大樓攝影社初級攝影比賽報名簡章 作品規格: (一)5*7吋彩色照片五張至十張
簡章下載: http://yttinstar.googlepages.com/photo.doc
宗 旨:台塑大樓攝影社為推廣本公司同仁攝影活動
並鼓勵本期社員,特舉辦攝影比賽,希望透
過照片展現本期之成果,讓同仁進一步瞭解攝影之美。
主辦單位:台塑大樓攝影社
徵選主題:參賽作品不限,但需符合作品規格。
(長邊不可長於7吋,短邊不拘。
(二)格放、疊片、加色、電腦合成、
拷貝及連作等作品都收。
(三)參賽作品背面需貼參賽表。
參賽對象:本期之學員皆可參加。
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97年4月10日止。
收件地點:親自送件或寄達 明志大樓910室「電腦處系統組謝鎮隆」收
電話02-27122211-6989
信封上請註明(台塑大樓攝影社攝影比賽)
評審時間地點:97年4月3日(星期四)晚上六時
台塑大樓前棟一樓電腦訓練教室。
評審委員:由承辦單位聘請攝影名家1人評審。
獎勵:
獎別 | 名額 | 獎品 |
金牌獎 | 1 | 記憶卡4G 1張 |
銀牌獎 | 2 | 記憶卡2G 1張 |
銅牌獎 | 3 | 隨身硬2G 1個 |
優選獎 | 4 | 大型吹氣球 1個 |
參加獎 | 30 | 試鏡布一塊 |
參賽規則:
(一)參賽者視同承認本辦法之各項規定。
(二)參賽作品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,不予評審。
(三)參賽作品需為本人作品,違者經發覺或經檢舉查証屬實取消得獎資格,取消之獎位不予遞補。
(四)未入選之作品需退件者,請至主辦單位領回,逾時不負保管之責。
(五)經評審公佈入選作品,不得自行取消資格。
(六)入選作品之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,不另酬謝。
(七)得獎人員所獲獎金,應依法扣除所得稅。
(八)參賽作品應符合比賽題材規定,以未曾得獎為限,違者取消參賽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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